关于洪房上线电子发票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发布时间:2021-02-05浏览:次
洪房电子发票上线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洪房客户对电子发票的需要,我公司将于2021年2月5日起全面推行电子普通发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电子发票仅适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仍延用纸制发票;
2.电子发票的单张限额为10万元,超过10万需开具多张电子发票;
3.电子发票通过邮件传送PDF电子发票文件,需要客户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客户可自行打印,亦可由我公司销售客服打印纸制发票后邮寄;
4.电子发票会在开具后以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向用户发送,如需查询发票副件,请联系我们销售客服;
5.目前仅支持开具“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总公司)的电子发票。
6.请需要电子发票的客户向我公司销售客服提供与《委托服务合同》内容相对应的开票信息。